“五四”精神传薪火,激扬青春献光彩|学院“经昇”理论宣讲之走进杭州青年清廉馆、小营•江南... |
为传承“五四”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5月4日,学院“经昇”宣讲团成员邓斯怡带领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前往杭州青年清廉馆、小营•江南红巷开展“‘五四’精神传薪火,激扬青春献光彩”寻访宣讲活动。宣讲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号召学院学生以“五四”精神为指引,将激扬青春奉献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站在青春的起跑线上,一起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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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恰同学少年,展青春风采”素质拓展活动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继承和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五四精神,我院于5月4日下午在学院楼111举办了“恰同学少年,展青春风采”素质拓展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晨曦、觉醒、传承、青春、未来五个板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同学们通过观看宣传片、五四代表人物知识问答等形式,共同追忆激情燃烧的岁月中革命青年坚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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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校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综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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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研讨会 |
近日,学院召开了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学院院长王正新教授、书记胡亦琴教授、副院长罗俊教授、理论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叶航教授、政治经济学学科负责人朱海城教授、政治经济系教师蒲德祥、于平、郑万军等与会研讨。 与会人员对于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方向做了深入交流,并针对如何搭建特色研究方向学术团队,完善学科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进行了探讨,本次会议对于我院政治经济学学科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学科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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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经昇”理论宣讲之走进杭州青年运动史馆 |
为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传承五四薪火,5月3日下午,学院“经昇”宣讲团前往杭州青年运动史馆开展“行走的思政课”,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将宣讲内容传播给在校师生,在线学习人数达到四千余人。 馆内展览按历史脉络和时间顺序,分为“杭州青年为建立新中国而斗争”“杭州青年积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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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浙财数量经济研究中心Semina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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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丽君 |
臧丽君,1994.1,安徽霍邱人,经济学博士,讲师。研究聚焦于劳动力流动、人力资本、劳动力市场和犯罪,近年来主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设课题和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项目等科研课题2项,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项,研究成果发表于China Economic Review等国内外期刊。 研究方向: 劳动经济学、犯罪经济学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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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系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暨主题教育动员大会 |
4月27日下午,数字经济系党支部在201会议室成功召开了党员大会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本次会议由数字经济系副主任丁松主持,数字经济系的党员同志参会,学院党委书记胡亦琴、专职组织员方庆蓉出席。 会议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会。同日,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经选举,丁松同志当选党支部书记,高晓菁同志任组织委员,王泽荣同志任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数字经济系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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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各班学生选取综合导师的通知 |
2022级各班: 学院拟于本周开展2022级学生选取综合导师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班上交材料。 一、选导师具体流程 1、学生填写《经济学院学生综合导师双向选择意向书》,并于5月9日前将意向书交各班学习委员; 2、学习委员收齐意向书,并填写《学生选导师意向书汇总表》,于5月9日16:00前将全班意向书和电子版《学生选导师意向书汇总表》交教学办公室。 3、每位老师每个年级最多可带7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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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级经济学拔尖人才创新班综合导师名单的通知 |
各位老师、22级拔尖人才创新班: 经过22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同学和老师多轮双向选择,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原则下,2022级经济学拔尖人才创新班综合导师名单已确定,请核对。 建议各位导师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更多的参与和解决学生在学业、思想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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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短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
各学院(部)、经管实验中心及各班学生: 根据学校安排,2022-2023学年短学期安排在校历第19-20周进行,现将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内容: 包含短学期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两部分(面向2019-2022级学生)。本次选课学分总上限为4分(通识课学分和短学期课程学分总计4学分)。 二、选课时间: 时间 对象 2023年4月27日 13:30-14:00 19级本科生 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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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里行间,墨香流韵——学院书法艺术活动顺利举办 |
2023年4月25日下午,学院笔墨之思书法艺术活动在工控新楼109拉开帷幕,活动邀请了学院博士生陈桥宇带来“书法常识与鉴赏”课程,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同学们对书法用具、技法、字体及演变有了初步的了解,感受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同学们跟随学长了解了执笔、运腕、书写姿势等技巧,并了解了主要书法字体的书写特点:篆书古色古香,保留了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点;隶书扁平方正,突破了秦篆单一的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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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经济学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取综合导师的通知 |
2022级经济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学院拟于本周开展2022级经济学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取综合导师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按时上交材料。 一、选导师具体流程 1、学生填写《文华学院综合导师选择申请表》,并于4月26日前将意向书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交班级学习委员; 2、学习委员收齐意向书,并填写《学生选导师意向书汇总表》,于4月26日16:00前将《文华学院综合导师选择申请表》纸质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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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应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项,结项要求由学院确定。 2.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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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评教”中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
各学院(部)、学生各班: 为收集学生对上半学期课程的意见或建议,便于老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现将开展本学期“学评教”中期满意度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上半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对于部分集中开课的课程,由教师在开课过程中自主收集相关信息。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参评学生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选课入口”或通过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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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
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教学任务下发,请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教学任务包括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类)的教学任务、留学生的教学任务、微专业教学任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任务,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23级除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以外的教学任务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下达。 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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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对的通知 |
各位老师: 2022-2023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2023年4月28日前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教学培养管理-工作量查询),完成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多人合上的课程,由主讲教师在系统内确定各位任课教师分担的课时数,未注明者均打入主讲教师工资卡内。 3.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 (1)硕士生公共课以40人(含40人以下)为1个标准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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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议 |
4月14日下午,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胡亦琴主持。 会上,胡亦琴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浙江省教育厅和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 胡亦琴作动员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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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开展共富义卖主题党日活动 |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党员的担当意识,发掘社会力量助力共同富裕,4月15日,我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联合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站共同举办“‘益’路‘童’行,青春共富”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筹备过程中,支部成员和志愿者们收集整理了毕业生捐赠的闲置旧物,根据市场价格和物品状况合理定价,依托云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搭建的“青春共富市场”,实现爱心传递、资源共享,充分践行了推动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活动当天,支部成员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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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财大〔2022〕62号)、《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1〕111号)、《浙江财经大学2022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22〕19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考核同意并公示,教务处确认,现将2021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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