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课堂守则 |
| 一、学生在上课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 二、学生必须注意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膊进教室。 三、上课应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保持课堂良好秩序,关闭手机和电子设备,不得讲话或进行与本课程无关的活动,不准吸烟或吃零食。 四、上课时,学生不得中途随意出入教室,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征得老师同意。 五、要尊敬老师,不得起哄,喧哗;回答老师提问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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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课堂守则 |
| 一、学生在上课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 二、学生必须注意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膊进教室。 三、上课应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保持课堂良好秩序,关闭手机和电子设备,不得讲话或进行与本课程无关的活动,不准吸烟或吃零食。 四、上课时,学生不得中途随意出入教室,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征得老师同意。 五、要尊敬老师,不得起哄,喧哗;回答老师提问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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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 |
| 为了坚持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工作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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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办法 |
| 为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第一专业的同时,攻读双专业,以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和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就业途径,增强办学活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 1.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原则上都应对双专业(辅修)、双学位的修读作出明确规定。 2.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应按现设相同的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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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 |
| 一、考生凭学生证(或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便于监考人员检查,未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作旷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准予交卷离场。 三、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者,监考人员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生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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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 |
| 一、考生凭学生证(或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便于监考人员检查,未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作旷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准予交卷离场。 三、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者,监考人员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生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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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试行办法 |
|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引进竞争机制,更好地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以利于快出人才和出好人才,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监控学习过程,赋予学生一定的个性化学习,把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弹性管理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课程设置 第四条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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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试行办法 |
|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引进竞争机制,更好地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以利于快出人才和出好人才,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监控学习过程,赋予学生一定的个性化学习,把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弹性管理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课程设置 第四条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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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考勤细则 |
|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开始,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无故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在双休日、法定假期间需离开本市,一律事先向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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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考勤细则 |
|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开始,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无故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在双休日、法定假期间需离开本市,一律事先向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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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经诵史明人生之道,品德悟理感大学风采——记我院李井奎老师读书会之经典重温系列第二回 |
| 和风叙叙,暖阳斜照,我院李井奎老师组织的品鉴《四书》系列读书会之《大学》篇二在学院楼104教室举行,李老师带领14级经济实验班的同学一起感悟《大学》带给我们的启示。 学涯湖畔,暖光映照在学院楼上,一派安详。同学们依次走上讲台,轻吟缓诵,品味经典。若有所思,这是每个同学走回座位时的共同神情,而在吟诵结束后,李老师都会对每一段内容进行解释和延伸,大家或抬头聆听或低头摘记,不觉间,大学章句已渐渐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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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沙龙同“你”心-同理心——记我院心理沙龙顺利举办 |
| 11月23日下午两点,由经贸心理工作站主办的心理沙龙活动在学院楼211活动室举行。我院心理辅导员谭立娟和14级各班心理委员们一起探讨同理心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运用。 同理心,是一个人体会他人意思的基础,是指能易地而处,切身处地理解他人的情绪,感同身受地明白及体会身边人的处境及感受,并可适切地回应其需要。在人际交往中,你要想真正了解别人,就要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来看问题。 谭老师首先给大家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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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邵慰副教授参加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2014年会暨国际研讨会” |
| 11月14-16日,我院国民经济与管理教研室主任邵慰副教授应邀赴重庆参加了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2014年会暨国际研讨会”,并与与会同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教授、《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主编方福前教授、《经济学动态》主编杨春学教授、江西财经大学陈富良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开设国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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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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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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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 |
|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环节,下同)考核管理,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评定学习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依据(标准) 课程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一般不应超出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着重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等方式,具体由课程所在学院(部)审批。 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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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 |
|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环节,下同)考核管理,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评定学习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依据(标准) 课程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一般不应超出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着重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等方式,具体由课程所在学院(部)审批。 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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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 |
| 为规范免听课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办理部分听课、免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免听的条件 凡学生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所选的课程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听整门课程或课程的一部分(以下简称免听)。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听。 1.重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 2.双专业(辅修)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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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 |
| 为规范免听课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办理部分听课、免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免听的条件 凡学生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所选的课程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听整门课程或课程的一部分(以下简称免听)。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听。 1.重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 2.双专业(辅修)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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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 |
|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分制,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个性化教学,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针对学生转专业、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变动年级、转学等原因引起课程和学分要求的变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课程免修条件 课程免修是指学生对某一门课程有一定的基础,已通过考核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申请免修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 1.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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