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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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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奉贤、刘思园获我校第六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三等奖
近日,我校第六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级决赛在学术中心圆满落幕。经过前期院赛的层层选拔,我院研究生王奉贤和13经济3班刘思园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王奉贤获得职业类二等奖,刘思园获得职业类三等奖。 通过参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让同学们尽情的展示了自己的梦想,并不断完善了自己的职业规划。

我院与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6月24日,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和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在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胡亦琴院长和朱李鸣所长分别代表各自单位签署了协议。茹玉骢副教授、吴宏教授、戴魁早教授、金星博士、赵卓嘉博士作为代表参加了签订仪式。 此次合作协议的达成,为我院服务浙江和服务社会增加了新渠道,为未来人才培养和学科平台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双方还就未来如何深入开展合作的形式进行了深入

关于公布2014年度“知行浙江”研究生社会调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关于人大预算监督权力加强的调查研究”等16个项目为2014年度“知行浙江”研究生社会调研项目,现公布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 1.各学院应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社会调研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知行浙江”研究生社会调研活动安全预案》(详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教育、技能培训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89号)及省人保厅、教育厅有关评选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拟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拟推荐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

校庆学术年系列学术活动之十一——经济学管理学学术论文的创作要领
报告题目:经济学管理学学术论文的创作要领 报 告 人:李金华教授 报告时间:2014年6月27号(周五)上午9:30开始 报告地点: 金融学院422 主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省高校人文社科(应用经济学)重点研究基地(金融学方向) 浙江财经大学财富管理与量化投资协同创新中心 李金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南加州大学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现任

关于申报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会重大舆情调研”、“涉台研究”、“高校思政研究...
2014年省社科规划“社会重大舆情调研”、“涉台研究”、“高校思政研究”、“协商民主研究”等四个专项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重大舆情调研课题 2014年度“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实行以成果申报的形式,即各课题组在10月底之前根据本通知所列的参考选题方向先行进行调研,提供5000字左右的舆情分析报告,由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

关于申报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会重大舆情调研”、“涉台研究”、“高校思政研究...
2014年省社科规划“社会重大舆情调研”、“涉台研究”、“高校思政研究”、“协商民主研究”等四个专项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重大舆情调研课题 2014年度“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实行以成果申报的形式,即各课题组在10月底之前根据本通知所列的参考选题方向先行进行调研,提供5000字左右的舆情分析报告,由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

教学观摩活动预告
  主 题:第三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立项评审会汇报答辩现场观摩 时 间:6月25日(周三)13:30 地 点:行政楼200会议室 报名地址:http://jwcold.zufe.edu.cn/soft/baoming/index.asp?eventid=201405 欢迎感兴趣的教师报名参加研讨活动,参加2014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可将活动参加情况记录在培养档案。 联系人:肖丽花 联系电话

13-14(2)期末考核学生放弃考试申请名单0620
13-14(2)期末考核学生放弃考试申请名单0620

关于公布经贸学院2014年6月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成绩的通知
学生各班: 2014年6月的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成绩公布如下,请自行查看。公示时间:6月20日—6月2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反映到学生工作办公室(6号学院楼317)。联系人:谭老师,电话:86735887。 特此通知! 经贸学院园区自律管理中心 2014年6月20日 楼号 寝室号 所属学院 是否混合寝室 第一次检查成绩 第二次检查成绩 1 152 经贸学院 否

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财院〔2012〕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对象 1.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2013年6月30日(含)前到本校工作,并在相应

关于开展第二轮管理和工勤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进程,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管理和工勤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岗位聘任聘期到2016年12月31日止。 二、关于首轮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人员聘用工作 首轮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人员可继续在第二轮岗位聘任中聘任现聘岗位等级,为简化工作,聘期考核合格人员无须再填写聘任表格,学校自动确认聘任结果。 三、关于各级各类空缺岗位的聘用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核算给学校的岗位数,减去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第18周)见附件1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第19周)见附件2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信息学院开设课程上机考核安排 见附件3 4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业实验中心期末考核安排 见附件4 考生注意事项: 1、请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查询个人考试信息,并按系统显示的考试地点参加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第18周)见附件1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第19周)见附件2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信息学院开设课程上机考核安排 见附件3 4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业实验中心期末考核安排 见附件4 考生注意事项: 1、请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查询个人考试信息,并按系统显示的考试地点参加

关于2014级新生课程教学班申报表的填写
各位老师: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下学期)新生授课任务已下达,授课时间都是第3-17周。共有四类课程: 1、微观经济学,3个学分,45个课时,学科必修,44个自然班。 2、微观经济学(双语),3个学分,45个课时,学科必修,授课对象为中美市场营销1班2班,要求英语口语好,能基本用英语授课。 3、经济学原理,3个学分,45个课时,公共必修,授课对象为14国贸C。 4、中级微观经济学,4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位老师务必于2014年6月26日前登录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教学办提出,由教学办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

西方经济学教研室相关课程排课细则(定稿)
  为合理分配教学资源,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在授课教师逐年递增,经济学课程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为使各位任课老师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自己的责任和权益,西经教研室特在2011年的排课细则基础上做了重新修订。具体如下: 1.每位意愿承担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经济学原理等课程教学的老师,首先自主申报,向西经教研室提出希望承担的教学班数量和课程类别。欢迎外教研室老师一起承担西经教研室的相关课程,但请在递交

2013-2014-2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20140618
2013-2014-2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20140618

经贸学院2013-2014(2)本科期末考核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期末考核开始,为做好本科期末考核工作,请各位老师尤其是新进教师要认真阅读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经贸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考安排,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任课老师要做好本课程的出题、印卷与封卷工作,千万不要泄题。试卷及参考答案都要用统一表头;封卷时,答题纸有两种,一种是有大题成绩填写方格的,一种没有,如只需一张答题纸,请用有大题成绩

经贸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大纲编写的通知
各系、各教研室: 根据教务处教学大纲编写要求,我院拟分步骤开展教学大纲编写工作,本次大纲编写主要针对我院承担的公共必修、学科平台课程及专业必修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纲编写范围与经费来源 1.编写课程范围。由于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本次大纲修订以12级、13级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为主,11级及以前培养方案中开设但已被取消的课程不需要编写大纲。各专业可自主选择部分专业选修课组织大纲编写。 2.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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