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校第六届“我爱我家”学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奖 |
12月19日,浙江财经大学第六届“我爱我家”学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圆满结束,我院31#112等6个寝室经初赛、复赛、决赛,最终被评为最佳寝室,我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附:第六届学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我院获奖寝室名单 一等奖 经贸学院 31#112 二等奖 经贸学院 5#609 经贸学院 19#524 三等奖 经贸学院 19#417 经贸学院 24#422 经贸学院 1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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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2级研究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201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的要求,为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校研究生处负责协调、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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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二级党组织2014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会议的通知 |
时间:2014年12月30日(周二)上午8:15 地点:行政楼412会议室 主持:朱永康 参加人员: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考评工作小组 组 长:陈根芳 副组长:王俊豪 王宇航 朱永康 朱根弟 钟 平 成 员:徐晓东 华金才 王序坤 沈水法 郭剑鸣 杨菊洪 吴利群 张红英 杨鹰彪 尤利群 王 衍 范建锋 蔡国金 朱 丹 杨辉煌 高 燕 王永胜 何历宇 曹 桢 沃 健 邬补科 蔡飞龙 朱力明 张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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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关于2015年元旦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5年元旦放假安排,为确保假期留校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现将后勤服务中心假期工作做如下安排: 餐 厅:学术教工餐厅正常开放; 学术二楼闻潮馆暂停服务; 文华一楼、三楼餐厅正常开放; 文华二楼餐厅1月1日至3日放假,1月4日恢复营业; 后勤服务大厅:1月1日至3日放假,1月4日恢复服务; 校名产品服务站、文印室:1月1日至3日暂停服务,1月4日恢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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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冬季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做好我校冬季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确保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高度重视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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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冬季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做好我校冬季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确保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高度重视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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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对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度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年终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考评组进行核实,对考核重点单位采取实地检查、查看日常综治台帐的方式进行。 2、先进单位原则上从考核重点单位产生,其他单位对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如有重大贡献也可参评。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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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4年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通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浙组〔2014〕38号)精神,为开好我校党委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广泛征求二级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2014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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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人事派遣人员参照编内人员定岗定级工作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3〕188号)有关规定,为了激励人事派遣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决定比照在编同类人员定岗定级,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照人员对象 1.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派遣到我校初次参加工作,学历是本科(含)以下的人事派遣制职工人员(无工作经历)。 2.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派遣到我校初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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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人事派遣人员参照编内人员定岗定级工作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3〕188号)有关规定,为了激励人事派遣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决定比照在编同类人员定岗定级,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照人员对象 1.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派遣到我校初次参加工作,学历是本科(含)以下的人事派遣制职工人员(无工作经历)。 2.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派遣到我校初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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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会议的通知 |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兹定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工会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 三、有关要求 1.由分工会主席进行总结汇报,汇报内容围绕分工会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汇报工作特色、亮点、创新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汇报时间限时6分钟。 2.请于2014年12月28日前将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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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会议的通知 |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兹定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工会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 三、有关要求 1.由分工会主席进行总结汇报,汇报内容围绕分工会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汇报工作特色、亮点、创新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汇报时间限时6分钟。 2.请于2014年12月28日前将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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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第三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有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胜任教学岗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3〕207号)文件及《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教学专家对培养期满的青年教师进行一次集中指导,并开展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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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经济学会“2014经事议说”活动圆满结束 |
12月16日下午,由经贸学院学生经济学会主办的“2014经事议说”——经济热点问题讨论交流会活动在学院楼313会议室举行。来自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经济学会,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协会及我校学生经济学会成员组成的三支代表队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邀请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会指导老师郭爱美和我校经济学会指导老师文雁兵到场指导观看。 活动开始前,我院院长胡亦琴对兄弟院校学术型社团的到来表示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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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本科教学简明手册 |
一、综合 1. 多关注学院网站有关通知,积极关注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信息,积极参与学院教学建设。 2. 积极关注校内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3. 多关注教务处、学院本科教学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以免违反纪律影响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考核、岗位聘任等。 二、课堂教学 1. 有一颗对学生负责的心,认真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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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学院(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2级研究生及导师: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中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学术高峰的精神,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工作,同时也为我校能有更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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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4年11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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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学习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1、2012、2013级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学习委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此次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1、2012、2013级各班学习委员。 二、评选人数 教学办公室综合学习委员本学年工作的各项表现、班级同学对学习委员工作情况的信息反馈和班级相应活动开展的成果等情况对学习委员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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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元旦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元旦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1月1日至3日调休放假,共3天。 教职工:1月4日(星期日)上班。 学 生:1月4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 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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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
各位老师,各班学生: 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的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段 考核日期 具体时间 课程期末考核 (选修课为主) 2015年1月7日至9日,1月12日 08:10--10:10 10:30--12:30 14:00--16:00 17:30--19:30 双专业课程 期末考核 2015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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