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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务系统课程库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即将启用新教务系统,现对老教务系统课程库课程进行整理。请各学院(部)重点对本学院(部)开设的课程进行查看和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对多年未开设过的课程进行清理,建议6年内未开设且未来暂无开设计划的课程不予保留。 2.对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数学、英语等统一开展分层分类教学的课程除外)进行整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最多开设针对本专业和外专业学生等2类学分

关于开展教务系统课程库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即将启用新教务系统,现对老教务系统课程库课程进行整理。请各学院(部)重点对本学院(部)开设的课程进行查看和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对多年未开设过的课程进行清理,建议6年内未开设且未来暂无开设计划的课程不予保留。 2.对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数学、英语等统一开展分层分类教学的课程除外)进行整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最多开设针对本专业和外专业学生等2类学分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双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通知如下: 4月6日上第五周周日的课、4月7日上第五周周六的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双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通知如下: 4月6日上第五周周日的课、4月7日上第五周周六的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双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通知如下: 4月6日上第五周周日的课、4月7日上第五周周六的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结合双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双专业上课安排通知如下: 4月6日上第五周周日的课、4月7日上第五周周六的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关于表彰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的通知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寝室长个人申请、园区自管中心评审委员评议,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授予张璐等20位同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园区自律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8日

关于表彰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的通知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寝室长个人申请、园区自管中心评审委员评议,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授予张璐等20位同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园区自律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8日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8〕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一)本科组 本科组不包含外语类课程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8〕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一)本科组 本科组不包含外语类课程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8〕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一)本科组 本科组不包含外语类课程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8〕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18年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一)本科组 本科组不包含外语类课程

关于制订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类培养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18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附件1),制订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 二、制订思路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按照大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关于制订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类培养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18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附件1),制订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 二、制订思路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按照大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关于制订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类培养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18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附件1),制订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 二、制订思路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按照大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关于制订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类培养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18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附件1),制订2018级专业培养方案。 二、制订思路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按照大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预拨核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预拨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8年4月-2018年6月预发,2018年7月-2018年8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请各位老师在4月2日前登陆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教学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预拨核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预拨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8年4月-2018年6月预发,2018年7月-2018年8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请各位老师在4月2日前登陆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教学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预拨核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预拨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8年4月-2018年6月预发,2018年7月-2018年8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请各位老师在4月2日前登陆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教学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预拨核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预拨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8年4月-2018年6月预发,2018年7月-2018年8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请各位老师在4月2日前登陆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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