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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工作办的通知,受疫情影响而推迟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现已确定,申报材料上交时间截止2020年4月24日下午4:00。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上交材料: 1.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准备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主页(http:// www.npopss-cn.gov.cn

关于上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工作办的通知,受疫情影响而推迟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现已确定,申报材料上交时间截止2020年4月24日下午4:00。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上交材料: 1.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准备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主页(http:// www.npopss-cn.gov.cn

关于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有关部署,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系列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全面阐释“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7个方面工作要求,充分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

关于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有关部署,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系列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全面阐释“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7个方面工作要求,充分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和“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和“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定“四个自信”,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学术原创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定“四个自信”,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学术原创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导师风采
政治经济学 卢新波 王 翔 严北战 王 力 李井奎 马汴京 于 羽 汪晓辉 西方经济学 卢新波 谢作诗 唐要家 李井奎 吴意云 朱晓艳 赵吟佳 商 晨 唐兆希 姜励卿 文雁兵 罗 俊 姜树广 张 弘 李 燕 郑昊力 李佳慧 郭志芳 黄达强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唐兆希 姜 磊 王鑫鑫 邓晓军 李郑涛 甄 伟 经济史 王 翔 王 力 朱海城 产业经济学 王俊豪 胡亦琴 邱 风 唐要家 金 通 崔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成果形式 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

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19]11号),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19]11号),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生各班: 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形成性评价,主要是收集学生对教师上半学期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便于教师根据学生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为做好本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对于部分集中开课的课程,由教师在开课过程中自主收集相关信息。 2.评价方式和要求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生各班: 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形成性评价,主要是收集学生对教师上半学期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便于教师根据学生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为做好本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对于部分集中开课的课程,由教师在开课过程中自主收集相关信息。 2.评价方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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