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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报名参加2015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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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共享优质教学成果,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34号),现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师网络培训报名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一、培训内容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研讨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由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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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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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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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预拨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6周。 2.课时费中“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采取2015年10月-2015年12月预发,2016年1月-2015年2月结算,方式由开课部门报财务处发放;其余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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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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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修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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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教研室: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重要基础,是教师教学组织与考核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学院拟对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新一轮统一修订与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编修范围 (1)2009年(含)以前编写的大纲一律需要进行修订,课程已被调整,现未开设除外;(2)2010年以后编写的大纲,如课程性质发生变化,包括学分变化,必修变选修等;(3)实验班课程(编码中带有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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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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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4级学生调查报告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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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及2012-2014级全体学生(专升本除外): 为加强本科生论文写作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我院将对2012-2014级学生的调查报告进行重复率检测,引入“Gochcek论文引用检测系统”,本次重复率自查工作将列入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2012-2014级全体学生调查报告的正文,学生需自行检测,并提交符合要求(重复率≤30%)的检测报告。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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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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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课程网络课堂创建班级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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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经济学授课的各位老师: 新的一学期又已来到,网络课堂又要辛苦大家了。每位经济学授课教师必须在网络课堂上创建自己的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热烈的讨论。创建班级的方法和学生加入班级讨论的方法见下面具体操作步骤。恳请各位老师的支持和配合!非常非常感谢! 在此小小的建议,为了督促学生上网络课堂积极发贴回贴,可以告诉学生网络课堂的表现将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另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郑恒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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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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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学质量年”工作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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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全校“教学质量年”总结大会初定于10月份召开,为迎接大会的顺利召开,请各学院(部)做好“教学质量年”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要认真对照《浙江财经大学“教学质量年”工作方案》和各学院(部)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教学质量年”工作的举措与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总结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各部门提交的总结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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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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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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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正式课程表已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范围包括全校所有本科生开设的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新)个人用户名下查询本人课表,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及培养方案(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认真核对本人课表信息(中层干部需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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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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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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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经〔2015〕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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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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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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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在2015年7月1日前登陆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请老师在2015年7月1日前教学办提出,由教学办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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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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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末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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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本学期的期末监考安排(18、19周)详见附件,请提前核对,如有监考时间、地点冲突,务必告知教学办公室。 请老师仔细阅读监考要求及流程等文件,提前安排时间,按时监考做好监考工作,确保监考不发生教学事故。 备注:注“*”部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指定试卷收发地点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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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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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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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三助津贴发放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设岗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各设岗部门应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等方面对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填写好《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考核表》与6月2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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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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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5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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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务处2015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浙财大教〔2015〕5号 )安排,现安排2015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2014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按照《2015级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修订2015级专业培养方案;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方案同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浙财大〔2013〕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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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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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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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校组织第四批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基地原有基础良好,已签订合作协议,至少已接受了两届学生实习任务。 (2)基地单位有足够的固定场所用于学生开展实践活动,长期稳定地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有一支业务素质高、认真负责的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实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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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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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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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各硕士点: 临近学期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结束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结束时间为第17周(2015年6月26日)。 二、考核形式、时间及命题要求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笔试、课程论文两种形式。 2.考核时间:本学期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8-19周(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0日)。 3.命题要求:研究生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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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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