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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计划外教学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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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人员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的实行,规范了我院计划内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发放,但是发生在计划外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酬金发放尚处于不规范状态,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外教学工作量的主要项目 1、学生课程重修的课堂教学和管理; 2、学生毕业前历年不及格课程补考命题及阅卷; 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换证补考命题及阅卷; 4、成教学院和省自学考试专升本学位课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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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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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人员教学业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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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逐步扩大学院各二级学院(部)分配的自主权,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各二级学院(部)的分配关系,使二级学院(部)真正成为权责利结合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确保各项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试行教师工作量制度》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本分配实施细则。 一、教学人员教学业绩津贴的分配依据 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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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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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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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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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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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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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要素,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规范教材选用与评估等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系)和任课教师均应提高对教材选用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本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工作,保证使用教材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教材的选用与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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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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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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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财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校长和主管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材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规划、组织、审议的决策机构。其工作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方针和政策,积极推进学校教材研究、建设和管理,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委员原则上由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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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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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职工“电脑义诊”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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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升教职工办公、教学效率,促进学校教学及科研活动,信息化办公室下属学生团队——信息化创新实践中心特开展“感恩师情,电脑义诊”活动,免费为广大教职工解决电脑软件及系统相关问题。 电脑义诊项目包括: 1、查杀木马病毒 2、优化系统、提升电脑运行速度 3、清理磁盘垃圾文件及垃圾软件 4、重装系统 有需要的教职工,可于11月25日(周二)、27日(周四)中午11:3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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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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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多媒体课件项目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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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有效运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师研制开发教学课件的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进程,达到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校多媒体课件项目建设的目标是: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信息资源,大力发展风格多样,内容丰富,教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并存的多媒体课件,逐步建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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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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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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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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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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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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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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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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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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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构建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文件精神,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与东方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对象为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入学后第二学年注册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期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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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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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体育教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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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财经类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下称《标准》)、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及省教育厅、体育局关于实施《标准》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全日制学生的体育教学的目标是通过体育课堂教学(含体育理论知识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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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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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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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本科课堂教学过程控制,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原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价时间 评价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一轮,具体评价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的第15-16周。 二、评价方式 1、被评教师 根据课表安排,每学期主讲课程的教师均应纳入评价对象,但由两个以上任课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对实际承担课时少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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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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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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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外语教学改革,更好地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科学地组织教学,完善学分制管理,全面提升本科英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要求 1.我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外语教学要求分为三个层次: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本科专业学生《大学英语》(3)、(4)、(5)、(6)为必修课程,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大学英语》(1)、(2)、(3)为必修课程,其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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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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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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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我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亲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病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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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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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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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课程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重修课程(环节,下同)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必修课程综评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必须进行课程重修,可以多次重修;选修课综评成绩不及格,可选择重修,也可选择修读其它课程。课程考核及格但成绩不够理想的,也可以重修,但不得超过2次,学分绩点以第一次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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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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