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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寝室督导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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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寝室督导员实行公开招聘,以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学院将严格选拔督导员。 2.寝室督导员需严格要求自己,明确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自律意识及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寝室督导员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园区自律管理中心工作,引导寝室长认真履行职责两方面内容。 4.寝室督导员需对园区自律管理中心的各项日常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及批评建议,具体包括:监督卫生检查工作是否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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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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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园区卫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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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工〔2011〕6 号文件《浙江财经大学生活园区寝室卫生建设条例》 中有关园区卫生检查的规定,结合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园区卫生检查制度: 1.寝室卫生实行分级制。按寝室卫生成绩分为 A、B、C 三级,A 级为卫生优良寝室,B 级为卫生达标寝室,C 级为卫生不达标寝室。 2.寝室卫生每学期评级一次,按月成绩评定等级。学期内 3 次(含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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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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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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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心理委员工作站简介 一、工作站性质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站(简称经贸学院心理工作站)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团体组织,负责全院心理委员的管理工作,并担负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的重要职责。 二、工作站宗旨 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增强自助助人能力,推进心理互助,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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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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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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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站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团体组织,负责全院心理委员的管理工作,并担负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的重要职责。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全称: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站,简称经贸学院心理工作站。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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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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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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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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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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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评比表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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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评比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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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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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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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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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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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财务报销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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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的通知(浙财院〔2011〕3号)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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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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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差旅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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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差旅费管理及开支规定》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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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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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绩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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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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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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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绩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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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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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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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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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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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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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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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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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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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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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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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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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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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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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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