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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寝室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2日 17:02  点击:[]

经济学院各公寓楼、各学生寝室: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的“五位一体”学习型公寓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同时也为更好地调动寝室长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文明寝室建设的水平,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寝室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济学院2018级-2020级本科生各寝室长


二、考核内容


 根据《经济学院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对学院各学生寝室长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寝室卫生评级情况、学习型公寓建设参与及获奖情况、寝室成员学习成绩情况等。


三、考核等级


 按照各公寓楼各寝室长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任职工作情况等,考核等级为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流程


  各公寓楼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并成立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经济学院园区自律管理中心、楼长、层长、寝室长、公寓团团总支负责人、生活委员等,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按照《经济学院学生公寓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一)和《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表》(附件二)认真做好考核的具体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赖同学(15381190855)。


   各班于9月25日11:00前将按要求完成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表》(纸质版)交到学院楼317办公室韦老师处(请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9月26日前公示“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结果”。


五、其他


 在对寝室长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经济学院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杜绝随意评比、弄虚作假,等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出现。


 关于该年度学生寝室长考核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韦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312


上一条:关于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寝室长考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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