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留学硕士生及相关导师:
根据2017级留学硕士生培养安排,现就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准备
1.答辩申请
(1)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须修满);
(2)开题报告合格;
(3)学位论文通过重合率检测;
(4)学位论文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并于2019年6月14日前交给经济学院研秘陶老师,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申请表》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二、论文提交
修改并经导师认可的论文电子稿及纸质稿5份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交给经济学院陶老师,同时还须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电子稿发至邮箱:JJYJS@zufe.edu.cn)。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延期自2018级一起答辩毕业。
三、论文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8日(周二)下午12:40
地点:经济学院楼210会议室
四、答辩程序
1.学位申请人就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答辩委员提问和学位申请人答辩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0分钟;
3.休会,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签字;
4.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1.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选题涉密的除外),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均应有详细纪录。
2.论文答辩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
3.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硕士生,按结业处理。
附件下载
1.答辩申请表(留学生)
2.硕士学位申请表 (留学生)
经济学院
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