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专业 |
预答辩时间 |
预答辩地点 |
1 |
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2017年10月17日(周二)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304B |
2 |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2017年10月12日(周四)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313 |
3 |
产业经济学一组 |
2017年10月17日(周二)下午1:00 |
经济学院(6号楼)210 |
4 |
产业经济学二组 |
2017年10月17日(周二)下午1:00 |
经济学院(6号楼)313 |
5 |
数量经济学 |
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210 |
6 |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一组 |
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210 |
7 |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二组 |
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313 |
8 |
国民经济学 |
2017年10月12日(周四)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304B |
9 |
区域经济学 |
2017年10月24日(周二)下午1:30 |
经济学院(6号楼)304B |
二、预答辩程序
1.硕士生以学号为顺序,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
2.硕士生准备PPT称述,报告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4.预答辩委员会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三、注意事项:
1.各专业预答辩前3天以专业为单位提交“预答辩论文”纸质稿5份,电子稿(命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1份。
2.“预答辩论文”和“审查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10月27日前交纸质稿1份由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4.11月6日前学院完成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5.形式审查合格后,11月11日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