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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16:47  点击:[]

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胡亦琴任组长,沈水法、杨小恩、王正新、柴志贤任副组长,王俊豪、卢新波、项后军、王力、茹玉骢、李井奎、唐兆希、吴宏、曹仲晔、学生代表为成员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评审依据和流程

评审依据和流程按《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9月25日

学校发布相关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9月30日前

公布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和评审实施细则向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学院

10月1日 -10月15日

学院组织初评

学院

10月16日-20日

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学院

10月25日前

报送初评结果及材料至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

10月27日前

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30日-11月3日

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10日前

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中心

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济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17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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