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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岗位申报的通知

2017年06月02日 14:13  点击:[]

各位导师,研究生同学: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津贴正常发放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设岗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等方面对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并经设岗教师考核签字,于6月9日(周五)10点前交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其中工作量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间填写。

2.汇总在岗研究生的津贴发放情况。以设岗学院(部门)为单位,参照在岗研究生的考核情况,严格、精确计算工作量,编制《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报党委研工部审核(津贴发放卡号原则上与国家助学金发放卡号一致)。

3.申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由设岗导师或部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表》于6月9日(周五)10点前报学院三助工作负责人,经学院审批后,报党委研工部审批(请在岗位申请汇总表备注栏标明设岗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中,每位导师申请的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助研岗位不超过2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的30%;如有导师愿意承担全部岗位津贴,则其岗位申请数量不限

4.岗位津贴说明: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分类计发:助教岗位津贴根据18元/课时的标准,一学期最高120课时计发;助研岗位津贴根据500元/月的标准,一学期最高4个月计发。助教、助研的岗位津贴由学校和导师按各50%比例承担。学校承担部分于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导师承担部分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具体发放方式、发放频次由导师自定。助管岗位津贴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一学期最高120小时计发,由学校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最高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由学校按月发放。兼职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

2.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

3.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申请表

    4. 津贴发放汇总表和岗位申请汇总表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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