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6年年终结算工作量已经统计完毕,请大家及时核对。
财务处要求在1月3日至5日录入1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于涉及税率问题,请各位老师自行决定1月份、2月份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在1月4日11点前告知陈秀琴老师3笔发放金额。
1月份和2月份的奖励性绩效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需加上个人基本工资)。
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励性绩效税率参照往年:18000以下,3%;54000以下,10%;108000以下,20%;420000以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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