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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7年07月29日 18:49  点击:[]

为了鼓励我省科研人员更加广泛地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水平、促进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科研工作条件并且有能力、有条件承担学术交流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执行时间一般应在2018年度内。

二、受理范围

(一)一般性学术交流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支持举办对我省基础研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学术研讨会。承办者应在国内外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主要参加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于一般性学术交流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原则上只提供部分资助。

(二)之江科学论坛交流项目(申请名额不占单位限额指标)

之江科学论坛是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主办的高端学术论坛,以培养我省基础研究青年人才、凝练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科学问题为宗旨。论坛按照不同热点学科领域,邀请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领导或专家以及省内外著名学者介绍学科前沿与最新成果、凝练学科重点发展方向、分享科研工作经验及项目申请体会,并鼓励我省科研人员参与交流。相关要求如下:

(1)会议主办方须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申请题目请以“之江科学论坛-题目名称”的方式进行命名;

(3)会议主题可自由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资助的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计划资助项目数和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报送;

(三)申请人请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点击进入“学术交流申报”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

四、计划资助项目数及资助强度

2018年度计划资助学术交流项目50项左右,具体数量根据当年财政预算适当调整。之江科学论坛学术交流项目资助10万元,其它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强度为5-8万元。

五、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集中申报工作自2017年8月1日上午9:00时开始,至2017年8月15日下午17:00时截止。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上报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后,可下载打印纸质申请书。

纸质申请书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0: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注:如果是国际学术交流,需同时提供会议批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2017年8月21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承诺及依托单位审批意见页)扫描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如果是国际学术交流,须同时扫描上传会议批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上述扫描件的,将因不符合形式条件而不予受理。

六、评审与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学术交流项目申请材料的初审。经初审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送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后,正式行文通知相关申请单位,并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布。

举办一般性学术交流活动前15日内,受资助者应将活动正式通知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登载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在学术交流结束后2个月内,受资助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符合要求的总结报告和主要参加外省专家信息表人员名单。

七、学术交流项目联系人

申请工作联系人:陈登;电话:0571- 87353861,邮箱: cd@zjnsf.gov.cn

纸质材料受理人:缪静;电话:0571-85214970,邮箱:mjing@zjnsf.gov.cn ;

钱昊:主管生命科学(C),兼管化学科学(B)、地球科学(D);电话:0571-88212603,E-mail:qianhao@zjnsf.gov.cn;

徐敏:主管信息科学(F),兼管数学物理科学(A)、部分管理科学(G01、G02);电话:0571-88212789,E-mail:xumin@zjnsf.gov.cn;

陈登:兼管部分管理科学(G03);电话:0571-87353861,E-mail:cd@zjnsf.gov.cn;

林思达:兼管医学科学(H);电话:0571-85119257,E-mail:linsida@zjnsf.gov.cn;

宣晓冬:兼管工程与材料科学(E);电话:0571-88217337,E-mail:xxd@zjnsf.gov.cn;缪静协助管理,电话:0571-85214970,邮箱:mjing@zjnsf.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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