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同学:
各答辩组修改意见详见附件,建议在word版开题报告中修改,导师审核定稿后,登陆毕业论文系统操作开题报告修改,请在3月29日前完成修改。论文系统中具体步骤如下:特殊情况处理-开题报告修改,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开题报告定稿,指导老师也需在特殊情况处理中再次审核通过。
开题不通过同学将进入二次开题环节。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预拨核对的通知 下一条: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反馈意见汇总表(22日答辩各组)
【关闭】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6号学院楼 办公室电话:0571-867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