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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说明

2016年02月29日 16:01  点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及学校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为保证评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此次评审采用网络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依据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

2.《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暨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2015]36号)

二、评审程序

(一)网络评审

时间:1-2月份,已完成。

程序:

1.采用匿名盲选方式进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各成果推荐书经处理隐去所有成果完成人及所在部门信息后发至校外评审专家邮箱;

2.校外评审专家对全校共29个申报成果评分;

3.教务处统计校外专家评分,按分数排序淘汰30%后,确定20个项目进入汇报答辩评审环节。

(二)汇报答辩评审

时间:校历第2周,具体时间待通知;

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专家提问,成果完成人代表答辩;

3.专家评分(网评成绩供专家参考,不计入会评成绩)。

(三)公示及发文

1.校历第3周,校内公示,发文公布结果;

2.校一等奖项目根据会评专家建议进行修改,推荐参加浙江省教学成果奖评选。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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