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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17日 14:27  点击:[]

各学院(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3级研究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校研究生处负责协调、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二、论文修改

请导师认真督促研究生根据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对答辩论文做一次全面修改,修改结果须经导师认可(答辩申请表由导师出具意见并签名确认)

三、答辩准备

1.答辩申请

2013级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①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须修满)

②通过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合格;

③学术型研究生独立(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答辩人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字数在4500字以上)1篇以上;

④除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未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研究生可先申请答辩,待2016年5月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后,再补授硕士学位;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需通过学位外语(日语或法语)考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并通过预答辩;

⑥学位论文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并于2015年12月21日前交给学院(部)研究生秘书。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申请表》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答辩资格审查表》报校研究生处备案。

3.论文提交

修改并经导师认可的论文请于2015年12月23日前向各学位点递交答辩论文7本(制作要求见附件7),同时还须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4.答辩宣传

学院(部)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本学院(部)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四、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本次答辩安排在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12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根据学位点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学院(部)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2.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非硕士生导师不得超过2名。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如有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参加答辩,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回避,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任何职务。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担任,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院(部)与导师组组长协商提出,在2015年12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核。

3.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申请人、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题目等。

②导师委托答辩委员简要介绍研究生的简历、课业成绩和科研情况。

③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一般为15分钟。应注意在完整、简短、清晰地呈现论文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论文的亮点。可以制作简单的PPT文档进行演示。

④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回答提问(可边提问、边回答;也可在答辩委员会提问后,申请人在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场所做答辩准备后再回答,但申请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答辩准备场所,其他人员也不得进入答辩准备场所)。列席人员可向主席写条提问。申请人可携带书稿及相关图书资料进入答辩场所。

⑤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休会。主席宣读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委员会讨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主席在决议书上签字。

⑥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表决结果(不公布票数与评分情况)。

4.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①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选题涉密的除外),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均应有详细纪录。

②论文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

③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硕士生,按结业处理。

5.论文推优

答辩委员会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由校研究生处另文下达)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同时根据答辩委员会论文推优情况,对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名单。

六、文档整理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答辩人的答辩申请表、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决议书、表决票、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由学院(部)分类汇总、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在2016年1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4本纸质正式论文(其中1本学院(部)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图书馆,2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处),同时提交正式论文电子文档(注:电子文档须为一个完整的Word2003文档,命名规则为:学号_专业名称_研究生姓名)。

七、附件下载

(一)研究生下载

1-1.答辩申请表(学术型)

1-2.答辩申请表(专业学位)

2.答辩论文制作须知

3.论文封面

4.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

5.中英文扉页

6.硕士学位申请表-2014版

(二)研究生秘书下载

7.答辩资格审查表

8.答辩公告

9-1.学术型学位答辩表决票

9-2.专业学位答辩表决票

10.答辩会议记录

11.答辩决议书

12.答辩信息统计表-2014版

校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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