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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对结算的通知

2020年09月28日 10:41  点击:[]

各位老师: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对结算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附件《研究生院:20-21第一学期课程工作量核对表(经济)》,教师本人完成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多人合上的课程,由主讲教师确定各位任课教师分担的课时数,在签字栏内注明。未注明者均打入主讲教师工资卡内

3.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

(1)硕士生公共课以40人(含40人以下)为1个标准班,博士生公共课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1个标准班,每增加10人,系数增加0.1,增加上限为0.5,余数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

(2)硕士生专业课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1个标准班,博士生专业课以10人(含10人以下)为1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系数增加0.1,增加上限为0.5,余数不足5人按5人计算;

(3)硕士课程系数为1.5,博士课程系数为2;

(4)总课时数=授课时数K×人数系数X×课程系数Y;

(5)未开课的课程按照2周计算教学工作量。

课程工作量和津贴数据如有出入,或合上课程需要注明课时数分担的,请10月9日(周五)前反馈给研秘(87557441)。

经济学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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