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2013-2014年期间,各分工会、工会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凝心聚智、服务发展,在构建和谐校园、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评选工会工作优秀个人22名,评选范围为全校工会会员,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可推荐1-2名。
二、评选条件
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科学维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
2.评选办法: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由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推荐,报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后,由评委会评选决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于12月19日前上交相关材料:《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登记表》(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交至文化中心203,电子稿请一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zufe.edu.cn。
联系人:邓文慧,联系电话:87557331。
附件:《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登记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