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6个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制度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暂行规定
附件5: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
2014年6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三个学籍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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