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龄计算的历史变迁
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不同的时期,党龄的计算情况不尽相同。
1921年7月1日至1922年7月15日(一大到二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2年7月16日至1927年4月26日(二大到五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五大到六大期间),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预备期3个月,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六大到七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七大到八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士兵预备期6个月;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预备期1年,其他人员2年)。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八大到九大期间),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1年。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九大到十一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十一大到十二大期间),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1年。
1982年9月6日至今(十二大以来),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1年。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党龄计算: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他们恢复党员权利之后,其党龄连续计算;被错误地开除后又恢复党籍的党员,其党龄应连续计算;因自行脱党、劝退出党、要求退党而出党的人重新入党后,其党龄从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党龄不能计算在内。由于多种原因而失掉一段时间党籍的同志的党龄计算,以前一段党龄不能计算在内,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凡经党组织决定恢复这段时间党籍的,其党龄从原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批准重新入党,有预备期的,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按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入党,没有预备期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批准重新入党之日算起,前段党龄不能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