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安排,现将第二批预答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
2、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同意参加预答辩。
二、结果的认定:
1、预答辩委员会同意通过或经修改后同意通过,可参加毕业论文查重、盲审。
2、预答辩委员会不同意通过,延期三个月后再次参加预答辩。
三、材料提交
11月19日上午9点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及纸质稿(3份)、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稿(1份)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9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1:30
地点:经济学院楼313会议室
预答辩组长:张哲
预答辩委员成员:马汴京、钟章奇
预答辩学生名单:李军花、汪为民、赵磊、郑浩琪、姜海华、刘泽华、张康康、顾浩榉、郝韵、魏邓昶泓。
经济学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