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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0年04月29日 15:07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及时总结成果,并做好省教育厅抽查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教育厅通知规定,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均需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与内容

1.立项时的申请书。

2.检查内容: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和结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安排和进度、存在问题、建设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留存。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省“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2018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到规定结项时间后,可申请结项,没有经过检查的教改项目不予结项。

四、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部)请于5月15日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557065; 电子邮箱:zsh@zufe.edu.cn

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本部门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检查相关工作。

附件:

1.2018年立项省“十三五”第一批教改项目名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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