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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年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06-21 14:38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住宿安排如下:10级学生集中居住的19幢、48幢、49幢、50幢、54幢学生公寓楼不封;其他留校学生将根据统计的留校人数安排集中住宿21幢(男生)和24幢(女生)。

    2、 如需要申请暑期留宿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附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暑期在校留宿。 

    3、 各二级学院学办要严格把关,核实学生留宿理由,确保学生是因为合理原因留在学校。

    4、经贸学院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宿截止到6月27日,请在此日期之前将《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学院楼317杨忍老师处,逾期将不办理学生暑期留宿申请。 

    5、各二级学院学办将汇总表在7月1日前交给学生处。

    6、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暑期留宿学生思想工作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 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工作,服从公寓宿管员和园区值班老师的管理。

    8、贵物品请学生自行带走保管,大件物品可寄存到紫元公司提供的场所,具体相关事项见公寓楼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 学生处

       2013年6月21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暑期留宿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暑期留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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