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住宿安排如下:09级学生集中居住的15幢、19幢、24幢、25幢、31幢、43幢、56幢学生公寓楼不封;其他留校学生将根据统计的留校人数安排集中住宿。
2、如需要申请暑期留宿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暑期在校留宿。
3、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宿截止到6月21日,逾期将不办理学生暑期留宿申请。
4、各班副班长将汇总表在6月20日前交给辅导员。
5、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工作,服从公寓宿管员和园区值班老师的管理。
6、贵物品同学请自行带走保管,大件物品可寄存到紫元公司提供的场所,具体相关事项见公寓楼通知。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学办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