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在我校2011-2012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中,有57人符合银行审批条件,将与经办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签约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4月6日(周五)上午9:50
地点:教学楼B106教室
注意事项:1、请准时到场,超过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在5日下午16:00点前到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地点:文化中心213);
2、签合同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凭有效证件领取合同,签约现场不得挪拿银行资料。
3、签合同必须使用签字笔或钢笔,其余的笔不能使用。签合同时一定要按照银行人员要求逐条填写,不能自作主张提前填写。
4、合同签完后,经学校和银行盖章生效,其中有一份将返还给借款学生,拿到合同后请仔细研读条款,如有不明之处,可以咨询学生处或直接咨询银行。合同要妥善保管,届时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一旦出现逾期记录,将记入全国怔信系统,影响一辈子。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处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