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实习报告规范 |
2014届毕业实习报告规范 |
|
2014届毕业实习手册 |
2014届毕业实习手册 |
|
2013届毕业实习手册 |
2013届毕业实习手册 |
|
2012届优秀毕业论文 |
2012届优秀毕业论文 |
|
2012届毕业实习手册 |
2012届毕业实习手册 |
|
浙江财经大学学科竞赛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各学院(部)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试行办法》(浙财院〔2006〕28号)规定的各类与学科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竞赛活动。学科竞赛分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等四个层级。学校对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点支持影响大、覆盖面广以及对能培养学生 |
|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试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竞赛活动的蓬勃开展,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加强竞赛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委员会,根据竞赛内容,下设学科竞赛办公室、课外竞赛办公室和体育竞赛办公室。 第三条 大学生竞赛委员会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我校开展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决策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的方针 |
|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
为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一步激励学生的创新活动,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学分 (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以创新学分的形式予以认定,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二)创新学分项目及学分认定办法 1、在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作品设计 |
|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经费的来源 目前我校实践教育基地体系有校、省、国家三级。校级实践教育基地经费来源是学校的专项建设经费、共建基地的投入经费。省级和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经费来源是教育厅拨入的专项经费、学校配套的专项经费和共建基地投入经费。 二、 经费使用范围 专项经费必须全部用于 |
|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承担本科生的校外实践、实习、见习等合作教学任务 |
|
浙江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
|
浙江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确保项目经费用于学生开展创业训练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基金,使项目开展有稳定的物质和资金保障。对于教育厅资助的项目,学校给予项目总经费1:1的配套经费支持。 第三条 学校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大学生 |
|
浙江财经大学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立项申报表 |
浙江财经大学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立项申报表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 |
|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试行办法 |
第一条 为了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加强和完善我校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对任课的实验教师进行实验教学评价,以及评价专家组对某门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学生使用“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表1),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对不低于6课时任课的实验教师的实验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同时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课堂教学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课程立项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办法 |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实验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提高实验课程的建设质量,优化实验课程教学内容,进一步促进我校实验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课程立项方式 本办法中的实验课程包括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和依附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进行建设,依附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程的实验部分教学内容单独立项进行建设。 二、实验课程立项建设整体目标 实验课程的建设应立足于实验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规范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实验室日常管理资料和实验教学情况资料进行收集、统计、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利用,以便检查、复查和证实实验室日常管理水平及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室档案按《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及《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考核评估体系及方法》要求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实验室活力,捉高办学效益,配合学校二级管理体制的建设,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依据教育部《高等院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是正式建制的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 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 |
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面向学生课外开放,对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具有独特的作用。为规范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校教学管理各环节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各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并逐步提高开放率,拓宽开放内涵。 二、实验室的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和形式 |
|
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室考核评估暂行办法 |
高校实验室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验基地。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不仅是高校办学实力的标志,而且是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抓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促进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专业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和公共基础实验室。 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