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的通知 |
| 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8]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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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的通知 |
| 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8]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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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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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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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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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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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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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
| 各学院(部)、各位教师、学生各班: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部分)已初步编制完成,此次公布的课表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一专业课表、2016级双专业课表及2018级微专业课表;不包括2019级新生课表(新生课表预计将在20周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班级课表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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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申报范围 2019年度我校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名额20个,其中14个可推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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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申报范围 2019年度我校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名额20个,其中14个可推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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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申报范围 2019年度我校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名额20个,其中14个可推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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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申报范围 2019年度我校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名额20个,其中14个可推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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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招生热线接线员的通知 |
| 各位同学: 招生宣传工作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为加大学校综合品牌及专业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我校招生热线、网络咨询的服务工作水平,现请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担任工作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国内外研究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有充裕时间的其他年级优秀在校生。 二、工作时间 第一段:6月20日-6月27日左右;第二段:7月20日-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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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招生热线接线员的通知 |
| 各位同学: 招生宣传工作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为加大学校综合品牌及专业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我校招生热线、网络咨询的服务工作水平,现请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担任工作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国内外研究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有充裕时间的其他年级优秀在校生。 二、工作时间 第一段:6月20日-6月27日左右;第二段:7月20日-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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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届毕业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2019届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学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要求及延长学制办理 1.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8〕71号)和《关于2019届双专业(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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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届毕业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2019届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学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要求及延长学制办理 1.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8〕71号)和《关于2019届双专业(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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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届毕业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2019届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学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要求及延长学制办理 1.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8〕71号)和《关于2019届双专业(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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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届毕业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2019届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学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要求及延长学制办理 1.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8〕71号)和《关于2019届双专业(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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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 为准确、全面地掌握毕业班学生情况,更好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现将2019届毕业生的《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学籍表》基本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学籍表》中籍贯、政治面貌、加入时间、健康状况、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填详细家庭地址)、家庭电话、邮政编码(指家庭邮编)、家庭成员、特长、照片审核、学习简历(最多5条)等内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维护;奖惩情况由学生处负责信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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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 为准确、全面地掌握毕业班学生情况,更好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现将2019届毕业生的《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学籍表》基本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学籍表》中籍贯、政治面貌、加入时间、健康状况、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填详细家庭地址)、家庭电话、邮政编码(指家庭邮编)、家庭成员、特长、照片审核、学习简历(最多5条)等内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维护;奖惩情况由学生处负责信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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