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修读学分的公示 |
| 各位同学: 通过前期的结算和核对,现已完成本科生修读学分的结算工作,明细见附件。本次结算范围是从入学至2019-2020学年第3学期止修读的总学分。结算数据将作为下一学年缴费的依据,为保障学生权益,现予以公示。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请来电或上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起到2020年6月22日止。 受理部门:教务处选课中心(行政楼116室) 联系电话:87557055 二○二○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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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修读学分的公示 |
| 各位同学: 通过前期的结算和核对,现已完成本科生修读学分的结算工作,明细见附件。本次结算范围是从入学至2019-2020学年第3学期止修读的总学分。结算数据将作为下一学年缴费的依据,为保障学生权益,现予以公示。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请来电或上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起到2020年6月22日止。 受理部门:教务处选课中心(行政楼116室) 联系电话:87557055 二○二○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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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修读学分的公示 |
| 各位同学: 通过前期的结算和核对,现已完成本科生修读学分的结算工作,明细见附件。本次结算范围是从入学至2019-2020学年第3学期止修读的总学分。结算数据将作为下一学年缴费的依据,为保障学生权益,现予以公示。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请来电或上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起到2020年6月22日止。 受理部门:教务处选课中心(行政楼116室) 联系电话:87557055 二○二○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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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监巡考安排的通知 |
| 各学院、各监巡考教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监巡考的安排已汇总,现按时间顺序进行了整理,现予以公布,请下载附件查看。 请各研秘和各监巡考教师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尽快联系研究生院施淑珍(87557173)。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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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监巡考安排的通知 |
| 各学院、各监巡考教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监巡考的安排已汇总,现按时间顺序进行了整理,现予以公布,请下载附件查看。 请各研秘和各监巡考教师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尽快联系研究生院施淑珍(87557173)。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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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 |
| 首先,严北战老师和俞玲老师对4学分政治经济学课程涉及到的社会主义部分理论进行了梳理,划定了必讲部分和选讲部分,对各部分内容的结构和重点进行了归纳。 其次,教材中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理论有一些已经与时代脱节,需要与时俱进。几位老师结合19大的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提出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的方向,具体内容留待下次教研室活动商讨。 最后,几位老师还对政治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同学普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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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经济学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 |
| 6月5日下午,产业经济学教研室在学院楼304室召开了教研室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两个议题: 1.产业经济学国家规划教材再版事宜 根据高等教育出版社的要求,由我院产业经济学教研室主编的产业经济学国家规划教材使用年限较长,需要修订再版。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包括:整体架构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内容需要调整,案例需要更新。具体细化的修订方案,由下一次教研室工作会议再行商定。预计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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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总监考安排表 |
| 第17周课程考核(2020年6月22日~24日;2020年6月28日) 考试场次 总监考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2020年6月22日(周一)前两场 校领导 李金昌 人传 周保欣 2020年6月22日(周一)后一场 校领导 钟晓敏 会计 邓川 2020年6月23日(周二)前两场 校领导 黄建新 金融 陈荣达 2020年6月23日(周二)后一场 校领导 余建森 财税 司言武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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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总监考安排表 |
| 第17周课程考核(2020年6月22日~24日;2020年6月28日) 考试场次 总监考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2020年6月22日(周一)前两场 校领导 李金昌 人传 周保欣 2020年6月22日(周一)后一场 校领导 钟晓敏 会计 邓川 2020年6月23日(周二)前两场 校领导 黄建新 金融 陈荣达 2020年6月23日(周二)后一场 校领导 余建森 财税 司言武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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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巡考安排表 |
| 第17周课程考核(2020年6月22日~24日;2020年6月28日 考试场次 巡考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2020年6月22日(周一)前两场 督导委 傅卫卫 外语 李颂 2020年6月22日(周一)后一场 马院 刘向前 数科 李杰 2020年6月23日(周二)前两场 督导委 崔大树 公管 杨丽霞 2020年6月23日(周二)后一场 马院 邢雁欣 信工 陈远高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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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巡考安排表 |
| 第17周课程考核(2020年6月22日~24日;2020年6月28日 考试场次 巡考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2020年6月22日(周一)前两场 督导委 傅卫卫 外语 李颂 2020年6月22日(周一)后一场 马院 刘向前 数科 李杰 2020年6月23日(周二)前两场 督导委 崔大树 公管 杨丽霞 2020年6月23日(周二)后一场 马院 邢雁欣 信工 陈远高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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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
| 各位老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2020年6月21日前登录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教务处要求,综合导师工作量、毕业论文工作量、毕业实习工作量,已录入工作量系统,请核对。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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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
| 各位老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2020年6月21日前登录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教务处要求,综合导师工作量、毕业论文工作量、毕业实习工作量,已录入工作量系统,请核对。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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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
|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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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
|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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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
|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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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
|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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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类)准入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2019级学生: 为保证下学期第一周2019级学生专业(类)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级符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17号)、《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文件规定条件者。 二、申请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类),但艺术类与非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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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
|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19-2020学年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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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
|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19-2020学年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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