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  学生园地  党群工作  校友之家  信息服务  下载中心  校友天地  本科生教育old  研究生教育old  党建思政old  学生工作old  信息公开old 

当前位置: 首页>>教师通知>>教学>>正文
 

关于在短学期安排实践教学活动(三个调查)的通知

2014年06月18日 14:00  点击:[]

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各班(不包括专升本学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我院现将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1级学生专业调查及2012级学生企业调查均安排在2013-2014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为34周;2013级学生城乡调查安排在2013-2014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不少于二周。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 间

内 容

20147- 8

学生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20149- 10

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撰写调查报告。

20141010-16

各指导老师完成评阅后交教学办公室。

二、调查内容

专业调查需结合专业,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专业范畴的相关主题进行专项调查。

企业调查要求深入企(事)业单位,调查企业及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状况,单位的管理、经营状况等。

城乡调查要求深入农村、城市进行调查,调查我国城乡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城乡居民生活状况。

三、调查形式

2011级和2012级同学的调查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013级学生可采用以下三种不同的形式来完成城乡调查工作。

1)城乡调查

2013级学生在专业教师或辅导员的带领指导下,完成城乡调查环节。调查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城乡调查要求深入农村、城市进行调查,调查我国城乡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城乡居民生活状况。

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2013级学生如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每支队伍13级学生不超过6人,可视为完成城乡调查。每位学生需单独提交一份调查报告。

3)“两课”社会实践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091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暑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简称思政部)的要求,“两课”社会实践的参加对象为:2013级学生中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已列入支部考核的入党积极分子。思政部将安排思政教师组织实施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参考题目详见附件。请各班学习委员于619日之前将名单报到教学办公室。

四、调查报告要求

1、本科生参加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2、以个人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个人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小组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须在调查报告附页中注明小组各成员的分工情况。

3.调查报告的封面参见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调查报告封面》,撰写格式见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

五、调查的指导及考核

1、我院由指导老师担任学生调查工作的指导老师。指导教师按照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调查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指导学生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评阅单》,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调查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

六、调查的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调查活动。

2、调查往返途中及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调查进展情况。

4、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学生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5、对无故不参加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调查或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另行安排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七、格式参照毕业论文格式修改顺序及方法(见附件)。但调查报告不需要英文的摘要和关键词、目录、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正文无需另一起一页,直接接在关键词后撰写。

 

上一条:经贸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大纲编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

  教师通知
 教学 
 科研 
 行政 
  热点文章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6号学院楼
办公室电话:0571-86735886